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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2212126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公开、宣传、新闻发布和财政调研工作;组织办理各类议案、建议和提案;负责文电、保密、信访、档案管理事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监督检查财政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机关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工作处) 2231261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县(市)、区的财政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处 2213006 研究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控的建议;研究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工资、价格、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提出、论证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票据发行,配合预算处负责计划编制审核及监督执行;监管住房资金和彩票资金及有关业务。
  (四)预算处 2225921 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和调整,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全市预算草案和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地方税收政策,办理财政政策退税;分析报告全市及市本级决算执行情况;组织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拟定市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市级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报告年度地方预决算,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拟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负责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工作。

  (五)国库处 2230642 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财政资金调度;汇总编制市本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处(室)编制市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承办国债兑付有关工作;管理市本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分析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内、外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预算会计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区总预算会计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回收清理财政预算内、外周转金及预算内、外往来款项;指导县(市)、区国库管理工作;负责核实、反映全市公教人员拖欠工资工作;管理市本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及年末决算汇总;管理财政专户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拨付。

  (六)行政政法处 2230277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拟定行政政法部门财政支出政策、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行政政法部门的年度预算;监管行政政法等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

  (七)教科文处 2232004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拟定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


  (八)经济建设处 2221921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研究拟定财政投资政策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监管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基本建设、环保支出预算,组织审查财政性资金工程预(结)算、决算;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
  (九)城建处 2222426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研究拟定城市建设财政投资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支出预算;参与制定城市建设有关政策,探索研究城建投融资体系,管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及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监管城市建设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

  (十)农业处 2249425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监管有关部门与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和支农、扶贫及重要救灾防灾等财政专项资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
  (十一)社会保障处 2221909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开支标准;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参与编制并组织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监管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

  (十二)企业处 2230136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行业性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参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审核工作;分管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汇总分析全市规模以上非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管理归口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等重大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事项;管理科技三项费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

  (十三)流通处 2211481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拟定流通系统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监管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

  (十四)债务金融处(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2221594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全市政府债务进行监控与核算;管理国家有关部门或银行对我市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内金融机构的转贷、担保、偿还业务及赠款等其它融资业务;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预算的执行;监督检查外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配套情况;汇总分析外债情况及有关机构的主要财务情况;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拟定并监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规章制度、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

  (十五)会计处 2230887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综合研究会计改革;拟定地方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督;管理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代理记帐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委派制试点。

  (十六)市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 2211714 贯彻执行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有关财税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市级预算收入的征收、解缴、退付和支出的使用情况;监督下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指导下级财政监督工作;汇总反馈全市及市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情况;监督局内各业务处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250060 制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编制、申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拟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指导项目区按计划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竣工项目运行管护;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专户及财务管理。

  (十八)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230462 起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草案,拟定并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计划;配合国库处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及采购业务的会计核算;组织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的行政投诉;指导各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核定工作等。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5532611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提出资产配置意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清查等工作;配合市国资委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处置等事项的管理;配合市国资委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重组、资本化经营工作;组织审计评估、保全稽查,收缴国有资产收益。    

    (二十)机关党委 2213103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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