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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
  1、对本级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对本级财政收入征收部门收入征收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国库收缴、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下级财政应缴上级财政预算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有关部门征收、解缴、各项非税性财政收入情况进行监督。五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税务、国库收入对账制度,定期进行收入对账检查。
  2、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本级财政资金从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机制。
  3、对下级财政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贯彻国家财政政策、法规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级财政与下级财政之间的结算事项及有关事项进行监督。
  4、对财政部门内部进行监督。对内部各业务主管机构在财政收支活动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情况进行核查。对社会审计机构执行财税法令、制度及履行社会监督工作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的情况进行监督。

  工作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各种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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